你住的城市,
能夠好好走路嗎?
選你住的縣市,看有幾成道路鋪了走得下的人行道。
官方說 39%,把所有道路算進來只有 21%
行政院喊出「行人優先」、要邁向交通事故零死亡,已經三年。三年裡,國家編了四百億元,要把人行道補起來。錢花下去,那條普及率曲線走到哪了?
從 110 年底的起點(36.68%)開始,按住滑鼠或手指,往右畫出你心目中的那條線。
你剛畫的是理想。
照真實速度,你家補到八成,你幾歲?
先進城市的人行道普及率多在八成以上。台灣每年新增約 103 公里人行道,攤到全國 41,731 公里道路上是每年 +0.25 個百分點,只攤到官方口徑的市區道路則是 +0.48。同一個速度,兩個答案。
延伸閱讀:等到那一年,你就是高齡者▾
官方公布的人行道普及率是 39.29%。但這個數字的分母,只算「市區道路」,也就是都市計畫區內、路面寬度 6 公尺以上的道路。都市計畫區外的路不算,巷弄不算。
把省道、縣道、鄉道和市區道路全部放進分母,全國 41,731 公里道路裡,有人行道的是 8,800 公里,普及率 21.1%。同一份政府資料,換一個分母,數字掉了快一半。
而且這個分母還不含巷弄,真實比例只會更低。照官方這三年的速度,要讓八成道路都有人行道,還要 238 年。
官方口徑為 39.29%(只算市區道路)
成長幅度
本專題逐段實算,官方口徑為 2 成
官方公布的那條曲線,三年從 36.68% 走到 39.29%,只多了 2.61 個百分點,平均一年不到 1%。而且它只算市區道路;同一個時點,把省道、縣道、鄉道也放進分母,數字是 21.1%。
「全國市區人行道普及率成長幅度偏低,且部分道路之人行道淨寬不足最低標準,允宜研謀改善。」, 立法院預算中心,115 年度預算評估報告
台灣為啥不蓋人行道?因為蓋人行道,沒選票。
這條全國曲線只有一個數字。但把 22 個縣市攤開來看,問題不只是慢,而是每個縣市算出來的數字,根本不能放在一起比。
除了臺北市,沒有一個縣市的普及率過半
先把指標講清楚。人行道普及率=有人行道的道路長度 ÷ 道路總長,滿分 100%。100% 是這個縣市每一條路都有人行道,50% 是一半的路走得下人。
用同一把尺量 22 個縣市,把省道、縣道、鄉道和市區道路全部放進分母,答案是:只有臺北市過半,76.6%。第二名臺中市 44.0%,全國平均 21.1%,還有 7 個縣市連 10% 都不到,最低的苗栗縣是 4.8%。
但去查各縣市自己公布的數字,會看到另一組答案:臺中市 71.88%、桃園市 54.64%、苗栗縣 30.61%。同一個縣市、同一年,臺中的兩個數字差了 28 個百分點,苗栗差了 26 個。因為這些數字根本不是用同一把尺量出來的。
分子要算「有人行道的路」,不是「人行道」
一條路兩側都鋪了人行道,人行道長度是路長的兩倍,但它仍然只是一條有人行道的路。直接相除,雙側路段就被算了兩次。國土署圖資正是逐「側」建檔的,直接加總臺北市會算出 116%。
所以本專題先把兩側合併,還原成「有人行道的道路長度」,再除以道路總長。
這樣還原,準嗎
三個交叉驗證。全國還原後 8,800 公里,與官方公布的 8,511.95 公里相差 3.4%。臺北市還原後 919.7 公里,是北市府自報單側值 1,025.37 公里的 0.897 倍,方向偏保守。
臺中市府自報人行道 1,932 公里,我們從開放圖資逐段加總得 1,937 公里,幾乎一致,證明方法對得上官方。
唯一對不上的是新北市,市府說 1,632 公里,圖資只有 1,055 公里。新北市自己的計畫書載明,人行道調查到 113 年底只完成五個區約 380 公里,外圍行政區覆蓋明顯不足(三峽 11.9 公里、深坑 3.4 公里、石碇 0.5 公里),且該市 98.5% 的圖資把方向欄填成同一側。
中央的定義也是這樣寫的,普及率=有人行道之道路長度 ÷ 都市計畫區內道路總長(新北市工務局 2025 年答詢原文)。爭議從來不在分子怎麼算,而在分母要放哪些路。
下面這張圖把三種分母的答案並排在同一列:本專題算的所有道路、官方口徑的市區道路、縣市自己公布的數字。分子完全相同,越往右,分母越窄,數字越漂亮。
臺北市三個點落在 72.1% 到 81.5% 之間,怎麼算差別都不大。新竹縣卻從 15.6% 跳到 63.0%,因為它的市區道路分母只有 273 公里,而全縣道路是 1,105 公里,四分之三的路在這個口徑裡不存在。
分母不含國道與專用公路(行人禁行)。⚠ 去重估算誤差較大,◆ 市區道路分母本身偏離常理。可安全單獨引用的是臺北、基隆、屏東、宜蘭、臺東與全國合計。點任一列可看該縣市完整說明。
校園周邊 12 個縣市交得出數字,醫院門口只有 3 個
最該替孩子鋪好上學路的地方,全國沒有一條共同的底線;醫院門口,高齡者與行動不便者最需要人行道的地方,22 縣市只有 3 個交得出數字。重點場所的「重點」,在大多數縣市的統計裡並不存在。
而且交得出來的那 12 個縣市,數字也不能直接比。桃園 76%、新竹縣 10.73%,看似天差地遠,但各縣市自訂周邊範圍(200 或 300 公尺)、自訂算法,苗栗甚至是以「校數」而非道路長度計。差距未必是工程差距,而是尺的差距。
全國 4 成人行道,容不下輪椅和行人錯身
法規寫的 1.5 公尺淨寬,剛好是一台輪椅(0.9m)與一個行人(0.6m)交會的寬度。首屏那個遊戲算的就是這件事。
同樣叫「人行道」,在臺北是側身而過的窄帶,在臺南可能寬到種得下一排行道樹。逐段實算下來,新北市 64.6% 的人行道淨寬不到 1.5 公尺,是全國最高;連江 59.1%、基隆 56.9% 緊追在後。
政府圖資有 9 筆長度登載錯誤,虛長 352.5 公里
最誇張的一筆在新竹市:中華路六段一段人行道登載為 274,875 公尺,幾何實際約 900 公尺。剔除後,新竹市的寬幅比例從全國之冠的 72% 掉到 44%。連國家的基礎圖資都需要公民逐段檢核,這件事本身就是本專題想說的問題。
還有哪些錯誤段,以及一個差一倍的落差
基隆(虛長 30 公里)、連江(16 公里)、臺中、花蓮、苗栗也各有錯誤段。本專題以幾何逐筆鑑識(比對 bbox 對角線、面積÷寬度等效長、周長之半)後剔除,修正後新竹市淨寬不足比例從兩成翻倍成近四成。
另一個落差是:立法院預算中心引官方統計稱約兩成人行道淨寬不足最低標準,但本專題以同一個國家的全國圖資逐段計算,比例約為四成。官方未公開其分母與最低標準的認定方式,外界無從還原差異從何而來。同一件事,官方數字與官方圖資可以差一倍。
電線桿就長在人行道正中央,我們缺的是把管線、電箱整合進「設施帶」的設計。
人行道被佔用多少、標線型鋪了幾公里,全國都沒有統計
關於人行道最常見的抱怨不是「沒有」,而是「有,但被佔走了」。但一條被機車停滿的人行道,在統計上仍然算「有人行道」。
而只用油漆畫在路邊的標線型人行道,在圖資裡連一個欄位都沒有,從被定義的那一刻起就是隱形的。
為什麼這兩件事量不到
「被佔用的比例」全國沒有任何統計。當它連一個數字都不是,就永遠不會成為必須改善的 KPI。
標線型人行道每平方公尺約 1,650 元,實體的是 4,200 元。立法院研析直言它常被當成永久解方,沿線卻電桿林立如障礙賽道。但全國圖資沒有任何欄位區分實體與標線型,連欄位最詳盡的新竹市開放資料(41 欄、連鋪面材質都記)也沒有。
這兩個缺口指向同一件事:國家手上從來不是沒有資料,缺的是一套讓資料對得起來、能拿來問責的共同定義。
400 億不按人口和里程分,由縣市自己提案競爭
113 到 116 年總經費 400 億元,但不按人口或道路里程分配,而是競爭型評選,縣市自己提案、中央逐案核定。
官方從沒公布過縣市分配總表。我們把七批核定表、816 個案子逐案拆開加總,這是公開資料裡第一張完整的分配圖。拿最多的是高雄市,106 案、21.5 億;最少的連江縣 5 案、0.8 億。
競爭型的邏輯是「會寫提案的拿得多」。但人行道最破的地方,未必是行政量能最強的地方。
誰拿得多,誰幾乎沒拿到
高雄 106 案、中央補助 21.5 億居冠,臺南 87 案 17.2 億、臺中 93 案 11.0 億緊追。同樣是縣,連江 5 案 0.8 億、澎湖 8 案 1.3 億、南投 15 案 2.1 億。宜蘭在前兩批評選中掛零,到後期才追上。
另外,落選提案的縣市別資料並未公開,全國僅知第一次評選有 262 案申請、175 案核定,所以圖上只能呈現核定案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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值得記下的是:卡住工程的不只分配機制。人行道每一次拓寬,都是一次路權的重分配,店家怕生意、騎士怕沒車位、里長怕陳情。這不是政府對人民的戰爭,是人民與人民之間的分配戰,而缺乏可信數字的公共討論,只會讓最大聲的一方贏。
人行道的基礎資料,仍然嚴重缺乏
要補人行道,得先知道哪裡缺、缺多少、現在多寬。這三件事,全國都沒有一套完整的公開資料。
最常被抱怨的「人行道被機車和違停佔走」,全國沒有任何統計;只用油漆畫的標線型人行道鋪了幾公里,沒有公開統計,圖資裡連一個型別欄位都沒有;縣市之間可以互相比較的普及率並不存在,因為分母定義各縣不一。看不見的東西,補不了,也問責不了。
還我真正的人行道,請統一道路主管機關。
| 資料項目 | 狀態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全國普及率時間序列 | 已取得 | 立法院預算中心 PDF,110–114 年 |
| 各縣市健檢報告 | 18 縣市 | 17 份健檢報告+雲林、澎湖;新北未載普及率、高雄僅建設計畫、臺東未完成、連江查無 |
| 各縣市「可比較」普及率 | 不存在 | 分母定義各縣不一,官方無統一數據 |
| 各縣市人行道寬度級距 | 22 縣市 | 國土署全國圖資可逐段分析,惟屬性品質有疑慮(見下列) |
| 標線型人行道各縣市里程 | 無公開統計 | 立法院研析確認;圖資無型別欄位 |
| 人行道遭佔用比例(機車/違停/騎樓) | 不存在 | 社群最常見的抱怨,全國卻無任何統計 |
| 各縣市預算分配總表 | 本專題自行彙整 | 本專題自 7 批核定表逐案加總(內政部 816 案);交通部側仍無彙整 |
| 全國圖資屬性正確性 | 發現重大錯誤 | 幾何鑑識查得 9 筆錯誤、352.5 公里虛長(最大一筆登載 274,875 公尺、實際約 900 公尺),已剔除重算 |
人行道是城市對行人最基本的承諾。當這個承諾的「達成率」可以被分母重新定義、最有爭議的設施在資料裡隱形、四百億的去向得逐案拼湊,我們需要的或許不只是更多人行道,而是一套誠實、統一、可被公眾檢驗的數字。
— 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