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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分鐘・一支捲尺・自己就能測

加梯十分鐘快篩卡

官方流程要先請建築師才知道能不能裝;這張卡把專業門檻翻譯成拿捲尺就能量的 12 題,讓你在市府輔導到你家之前,先自己判斷這棟樓有沒有機會往下走。這也是我們要求市府輔導團隊第一趟就該做的加梯可行性初評。

捲尺(5 公尺)房屋權狀或房屋稅單 手機(拍照記錄)建議節奏:資格 1 分、空間 5 分、人 4 分
這棟房子在:
套用台北市規定

第 1 站基本資格(看文件就能答)

1. 你住的建築物幾層樓?

從外面數就可以。

2. 屋齡滿 20 年了嗎?

看房屋權狀的「建築完成日期」或房屋稅單。雙北的四五層公寓幾乎都超過 30 年。

3. 整棟樓的所有權狀況?

台北作業規範規定,整棟屬於同一個人的不能申請本補助。

第 2 站外掛空間(最關鍵的一量)

4. 找出建築物「最有空間的一側」,量外牆到圍牆或鄰房的淨距

通常是後院、防火巷或側面空地。從外牆面量到地界(圍牆)或鄰棟牆面。 電梯井道本身約需 150×150 公分,加上施工與法規間隙,經驗門檻約 2 公尺。 記得抬頭看:這條垂直路徑上不能有二樓以上的突出物(如加蓋、遮雨棚、大樑)。

量的時候拍張照(把捲尺讀數拍進去),之後給建築師看最有用。

5. 那一側面對什麼?

正對大馬路的騎樓面通常不能外掛;面對防火巷、後院、側巷則有機會。

第 3 站室內備案(外掛不行時的第二條路)

6. 量樓梯中間的天井(樓梯迴轉處的空洞)

站在一樓樓梯間往上看,樓梯環繞的中空處。量對角淨寬:個人住宅用的小型昇降機(內政部 104 年函釋) 井道約需 120×120 公分。另量樓梯本身淨寬(扶手到牆),若有 100 公分以上,也有「縮梯裝電梯」的技術方案。

第 4 站巷弄與障礙(走到門口看)

7. 門前巷子有多寬?

簡易判斷:兩台汽車能不能勉強會車?能,就約 4 公尺以上。不確定就用捲尺量。 巷寬不到 4 公尺,吊車進不來,施工難度與費用會明顯增加(不是不可能)。

8. 一樓前院或預定施工的那一側,有加蓋(違建)嗎?

台北市 2026 年 7 月 1 日宣布:阻礙電梯施工的既存違建優先查報拆除。 有違建不是絕路,但要先處理,一樓住戶的損失也要一起談。

9. 井道預定位置會佔到法定停車位嗎?

第 5 站人的條件(問一圈鄰居)

10. 你們有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嗎?

雙北九成以上的老公寓都沒有,這不是絕路,但也沒有捷徑。 裝電梯本身一定要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(屬共用部分重大修繕改良),這場會誰都免不了。 把這場會開對:同一場會選出管理組織或代表人、通過增設電梯決議。

11. 一樓住戶的初步態度?

一樓用不到電梯,還可能少了前院、採光或通行空間,有疑慮是有原因的,這是權益協商。 台北市問答集的成功案例中,二樓因為不停靠,分攤常是 0%,樓層越高攤越多,五樓可達 40%。先把分攤和一樓的損失怎麼補講清楚。

12. 全棟大概幾戶願意坐下來談?

有兩道不同的門檻,兩個都要過。 第一道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(法律要求,決定能不能裝):原則需 2/3 出席、出席者 3/4 同意;第一次流會後重新召集,門檻會降低。 第二道是建照或雜照的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(行政要求,決定能不能發照)。 法院見解很明確:拿到執照不等於有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,缺了第一道,拿到執照也可能在法院敗訴。

紙本計分:第 1 站出現「停」,不符補助資格(看替代路徑)。 第 2 站與第 3 站都是紅,空間不足,先看樓梯升降椅等替代路徑。 綠多於黃,值得請建築師正式評估;黃較多,帶這張卡和照片請建築師判斷。
最容易踩的坑:以為「選出管理負責人、報備完」就搞定了。 增設電梯屬共用部分的重大修繕改良,一定要有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,管理負責人不能自己決定。 已有社區拿到雜項執照卻仍被判敗訴,法院說「取得執照與取得區權會同意係屬二事」(台北地院 113 年度訴字第 4470 號)。 推選程序若有瑕疵,報備備查也救不回來(最高行政法院 103 年 9 月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:報備與是否合法成立無涉); 門檻不足屬「決議不成立」,沒有 3 個月除斥期間保護,多年後仍可能被主張自始無效。 把這場會開對:同一場會選出管理組織或代表人、通過電梯決議,並確實依規定通知、記錄、公告,可以大幅降低風險,但不能保證。
誠實聲明:這是自我初步檢測,不是專業評估。結構安全、法定空地的法律認定、產權細節, 都必須由建築師與法定程序判斷。自測為「綠」不代表一定裝得成,「紅」也不代表完全沒路 (還有縮梯、小型昇降機等技術方案)。把量測數字和照片帶給建築師,判斷會快很多。
這題,我們追到議會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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