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方根降權
同一事件表決 N 次,整體權重由 N 降為 √N。
AT A GLANCE
先用最直觀的無加權口徑整理。只有第 10 屆兩黨處於同一任期,適合直接相互參照。
| 政黨與屆期 | 比例分布 | 與民進黨 | 與國民黨 | 兩者皆非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第 9 屆時代力量2,582 次有效表決 | 83.8% | 8.9% | 7.3% | |
| 第 10 屆台灣民眾黨1,416 次有效表決 | 5.0% | 50.0% | 45.0% | |
| 第 10 屆時代力量1,379 次有效表決 | 11.2% | 40.8% | 48.0% | |
| 第 11 屆台灣民眾黨1,148 次有效表決 | 0.0% | 97.6% | 2.4% |
READER IMPRESSION
以下是讀者印象調查,不是研究結論。兩個政黨分開選,你目前會把它理解成「第三勢力」、「小藍」,還是「小綠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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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較提醒:第 9、10、11 屆的議程、政黨席次與政治情境不同。跨屆數字用來觀察趨勢,不代表可以直接替政黨排名。
藍綠立場相反時,第三黨多數選擇第三個選項。例如藍綠分別投贊成與反對,第三黨多數投棄權。它描述投票選擇不同,不必然代表已有完整的獨立政策主張。
DEEPER LOOK
選擇政黨與屆期,再比較無加權、平方根降權及事件等權。
只呈現這四組,是因為第 9 屆尚無民眾黨立法院席次,第 11 屆時代力量沒有立委席次。
同一事件表決 N 次,整體權重由 N 降為 √N。
| 統計口徑 | 與民進黨 | 與國民黨 | 兩者皆非 |
|---|
HOW TO READ
這份資料能回答的是,當民進黨與國民黨立場相反時,時代力量與台灣民眾黨如何投票。它不能單獨證明政策認同、政黨結盟或投票動機。
民眾黨與國民黨同向 50.0%,時代力量的「兩者皆非」為 48.0%。兩者最大類別不同。
這是截至 2026 年 8 月 7 日、符合本頁篩選條件的院會記名表決,屆期仍在進行。
議程、席次與政治情境都不同,第 9、11 屆應用來看各黨趨勢,不宜當成同場競賽。
本版研究對象限於時代力量與台灣民眾黨,不包含其他小黨與無黨籍委員。
RESEARCH FRAMEWORK
第一版公開院會投票自主性與跨屆、跨算法的一致性。政策議題分類仍在建立,之後再比較各黨在不同議題的差異。
當民進黨與國民黨立場相反,第三黨與哪一方同向,又有多少次選擇兩者皆非。
將表決依國防、司法、勞動、住宅等政策主題分類,檢查差異是否集中在特定領域。
比較不同屆期與三種權重口徑,確認觀察結果是否只由單一時期或大型議案造成。
WHAT COUNTS AS ONE VOTE?
原始記名表決已完整拆開,但同一動議可能先表決方式、再表決內容,甚至重付表決。事件分組可以降低重複計分,目前先完成所有高影響群組的人工複核。
每一次贊成、反對、棄權的逐名紀錄。無加權統計使用這一層。
把表決方式、實質表決與重付表決歸入同一動議,避免重複計分。
整合法條修正、逐條表決與跨公報續審,目前先處理最影響結果的群組。
國防、司法、勞動、住宅等議題分類尚未完成,完成後才會公開議題差異性指標。
依點名表決起始標記與公報順序拆分。
共 839 次表決,均屬 105 年度附屬單位預算續審。
跨兩日進行的國民法官法逐條與修正動議,仍屬同一法案。
WEIGHT LAB
THRESHOLD CHECK
以下先用無加權口徑比較。主結果採至少 1 人實際投票,改成至少 3 人後,四組最大的類別沒有改變,但比例有所變動。第 9 屆時代力量與民進黨同向率由 83.8% 降至 77.2%。
| 組別 | 至少 1 人 | 至少 3 人 |
|---|---|---|
| 第 9 屆時力 | 民進黨 83.8% | 民進黨 77.2% |
| 第 10 屆民眾黨 | 國民黨 50.0% | 國民黨 51.0% |
| 第 10 屆時力 | 兩者皆非 48.0% | 兩者皆非 45.6% |
| 第 11 屆民眾黨 | 國民黨 97.6% | 國民黨 97.6% |
OPEN THE DATA
公開檔案可以複算網站上的三種口徑,也能查看每次表決的判定,以及事件如何拆分與合併。
HOW TO READ THIS
投票同向率呈現的是院會表決行為,不直接證明政策認同、政黨聯盟或投票動機。這份研究不涵蓋藍綠立場一致的表決,也沒有計算提案、委員會審查、協商、發言及議程設定。第 11 屆仍在進行,數字會隨後續表決更新。